胜华波更换保荐机构再递表:募资狂飙至26亿,研发费用率远弱同行

《港湾商业观察》张然淇
当我们坐进车里,拨动座椅就能前后左右随心调节,雨天自动感应的雨刮清理挡风玻璃雨水,车内这些高频舒适配置,背后都离不开汽车微电机零部件的支撑。6月8日,身处智能电机赛道的浙江胜华波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波)向上交所主板递交招股书,再度冲击资本市场,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胜华波首次冲击IPO。回溯2022年5月,公司初次于上交所主板递交招股书,彼时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历经两轮审核问询后,最终在2024年1月上会审议遭到否决。
而被否的核心症结,在于胜华波无法充分佐证自身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得到持续有效执行,同时未能提供完整充分的证据,证明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上市委员会经审议认定,胜华波未能说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未能充分说明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内控规范、财务信息真实公允的发行硬性要求,上交所据此作出不予通过、终止本次上市审核的决定。
市场也普遍质疑,一方面公司在申报期内由家族100%全资控股,却连续实施大额分红,同时又计划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安排的商业合理性备受诟病;另一方面,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在关联方梳理、体外资金核查、收入真实性穿透核验等环节履职不到位,核查深度不足,也引发外界诸多争议。
时隔两年半,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再度闯关,但此前被否时暴露的内控瑕疵、收入真实性、关联交易等问题,依然是公司资本化道路上难以回避的旧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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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刮器销量排名第一,业绩表现不错
招股书及天眼查显示,胜华波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注于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核心产品为汽车雨刮器总成和座椅电机。公司立足汽车微电机技术领域,为国内外整车及零部件客户提供配套服务。
根据QYResearch统计数据,胜华波雨刮器总成销量2020年至2025年连续六年排名国内第一,座椅电机销量2021年至2025年连续五年排名全球第一。
受益于汽车产业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及汽车微电机市场规模持续扩张,胜华波2023年至2025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分别实现营收41.31亿元、52.88亿元和65.63亿元,同比增速为28.0%、24.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42亿元、8.84亿元和10.23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37.7%、15.7%。营收、净利润增速逐年放缓。
盈利层面,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93%、28.86%和26.28%;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44%、27.58%和25.02%,略有波动。主要是受座椅电机产品销售与单位成本变动综合影响,持续压缩利润空间。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汽车雨刮器总成及座椅电机等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雨刮器总成分别实现营收16.82亿元、20.24亿元和26.25亿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比例的41.76%、39.14%和40.97%;座椅电机分别实现营收21.95亿元、29.78亿元和35.06亿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比例的54.50%、57.58%和54.73%。
二者合计金额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26%、96.72%和95.70%,占比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为优化业务布局,胜华波持续拓展业务版图,但整体拓展较为缓慢,未能形成规模化营收。报告期内公司车身智能电机营业收入分别为8490.08万元、1.07亿元和2.01亿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比例的2.11%、2.06%和3.14%。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后雨刮总成平均单价有所下调。报告期内公司后雨刮器总成单价分别为76.55元/套、75.30元/套和71.43元/套,同比下降1.64%、5.14%,主要是部分后雨刮器总成细分产品结构变化及客户年降政策综合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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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占比超四成,研发投入弱于同行
尽管下游客户多为国内外知名车企,但报告期内胜华波的应收账款规模依旧持续走高,资金占用压力较为突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7.10亿元、25.28亿元和27.38亿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66%、42.35%和38.30%,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39%、47.82%和41.7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1.49亿元、1.93亿元和1.84亿元。相应地,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4、2.31和2.33,持续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3.58、3.37和3.37,回款能力弱于同行水平。
从期后回款来看,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96.64%、95.79%和72.67%。其中,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是统计期限较短所致。
与此同时,公司存货规模持续攀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8.65亿元、10.06亿元和13.71亿元,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07%、16.86%和19.18%;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4220.32万元、6738.86万元和7443.39万元。相应地,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50、3.80和3.84,同样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4.26、4.53和4.2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增长,分别为3.32亿元、4.11亿元和5.61亿元。但长期显著低于同期净利润,账面盈利转化为实际现金的能力不足。
在汽车智能化、电动化快速迭代的行业背景下,胜华波研发投入却持续走弱,与行业差距明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15亿元、1.45亿元和1.7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9%、2.74%和2.71%,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5.42%、5.29%和5.73%。
对于研发投入的差异,胜华波表示:公司产品研发主要围绕汽车智能电机及其衍生产品展开,报告期内平台化研发效果逐步显现。因此,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符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
知名财税审专家刘志耕从产业竞争视角分析,长期低研发投入会带来以下四方面的核心短板:
1,产品迭代滞后,无法快速跟进行业技术升级节奏,高附加值新品落地慢,只能在低端赛道打价格战,逐步丢失差异化竞争优势。
2,供应链话语权弱化,难以通过工艺降本、技术创新绑定上下游核心资源,在原材料波动、客户议价时缺乏缓冲空间,利润被持续挤压。
3,长期壁垒缺失无法构建专利、核心技术等护城河,面对同行扩产、跨界竞争者入场,抗风险能力大幅下滑,产业卡位优势逐步流失。
4,人才梯队断层,低研发投入难以吸引核心技术人才,团队创新活力不足,进一步陷入"投入少到产出弱"的恶性循环。
同一时期,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5765.45万元、7355.30万元和9216.18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销售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0%、1.39%和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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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额翻倍提升26亿,一年分红2亿
本次IPO,胜华波拟募资26.00亿元,相较于2023年3月首次申报的9.02亿元大幅度提升,募投项目也进行了全面更新。其中,6.87亿元投向杭州车身系统智能驱动部件产研一体化一期项目、6.23亿元投向浙江胜华波智能轻量化汽车雨刮器总成建设项目、4.89亿元投向胜华波广州车身系统智能驱动部件产研一体化建设项目、2.64亿元投向胜华波智能科技装备研发及生产制造基地一期项目、2.12亿元投向安徽胜华波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2.10亿元投向安徽胜华波汽车零部件智能装配项目、1.16亿元投向上海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雨刮器总成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5.17%、97.07%和98.73%;座椅电机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5.94%、96.24%和98.12%;车身智能电机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27%、79.97%和90.81%,整体呈现饱和态势。
分红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了两次股利分配。其中,2024年5月分配利润5000万元,2024年6月分配利润1.50亿元,合计分红2亿元。
为优化股权结构,胜华波还做了股权结构的调整。2024年末至2025年末,公司引入14家机构投资者适度稀释股权,但公司家族控股的核心格局并未发生实质性改变。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胜华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5.53%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王上胜、王上华、王少波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8.09%、8.94%、8.94%的股份,并且共同通过胜华波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5.53%的股份,以及通过胜华波股权投资、胜华波企业管理分别控制公司0.54%、0.38%的股份,因此,王上胜、王上华、王少波兄弟三人合计控制公司92.42%的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股权结构测算,约有1.85亿元分红流入兄弟三人囊中。
内控合规方面,报告期内,胜华波存在一项商标侵权行政处罚记录。2024年1月,公司因退回电机产品未清理原有商标即二次销售,被北京市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78套侵权电机产品,并罚款11687.1元。公司表示涉案货品数量少、处罚金额偏低,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且已完成缴款与整改。
《港湾商业观察》梳理发现,在前次IPO申报阶段,胜华波旗下子公司还接连发生多起安全生产相关处罚。
2022年7月7日,胜华波子公司滁州博大因未能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原因,发生1起安全生产事故,滁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9月7日出具了“(滁)应急罚[2022]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滁州博大处以柒拾万元(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19日,滁州市应急管理局因胜华波子公司滁州博大(1)铝屑金属贮存环节未落实通风、氢气检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照明灯不防爆;(2)抛丸除尘器未见泄爆等措施;(3)铝件砂光无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措施,出具“(滁)应急罚[2022]监二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60万元。
除此之外,胜华波为了收款便利性和及时性,存在使用个别实际控制人亲属、个别员工及亲属个人卡代收废料款、改装电机货款,以及代发部分员工薪酬、代付部分报销费用的情形。2019年至2020年,公司个人卡收款金额累计为3681.30万元,公司表示自2020年起逐步进行规范整改,并在2021年起不存在通过个人卡收取废料销售款的情况。
监管部门还注意到,2019年至2021年,公司改装电机销售收入为1.12亿元,其中公司账户直接收款收入金额为7402.05万元,通过个人卡代收货款相关的销售收入金额为3792.94万元。公司表示,自2021年起对该事项进行整改,由于售后市场存在较多的汽修店、个体户和自然人等小规模经营主体,客户较多,部分客户的交易习惯原因,2021年1—8月仍存在个人卡代收货款的事项,但该部分货款业务员收款后短时间内即已转至发行人公司账户,公司针对个人卡代收货款均已及时入账。
关联交易披露不全、交易公允性存疑同样是公司历史核心瑕疵。2019年至2021年,胜华波向上海骞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骞顺贸易)采购钢材,各年度采购金额分别为7096.79万元、1.10亿元和2170.34万元,占比分别为5.11%、5.74%和0.93%。而骞顺贸易实际控制人方毅为胜华波子公司上海胜华波前员工,2018年5月因个人发展原因离开上海胜华波,专职从事钢材贸易业务,双方长期大额供销合作在申报初期未完整披露关联利益关系,引发监管重点问询。
不过,在最新披露的招股书中显示,前次上会被上市委重点问询的三家历史主体(上海骞顺贸易、瑞安万顺、昆山爱国者)相关业务合作已全部终止,不再发生交易往来,但是关联交易仍然持续存在。公司仍与多家实控人近亲属控制企业开展常态化大额采购,其中包括实控人配偶外甥夫妇控制的瑞安市亚力汽车零部件、滁州恒泰汽车部件,以及实控人之子参股的上海技涵电子、实控人王少波夫妇全资持有的温州艾克生汽车电器等主体,长期作为公司核心零部件供应商稳定供货。针对上述家族关联供应商,公司虽称采购定价参照外部独立供应商、价格具备公允性,但双方深度绑定的合作模式始终备受市场质疑,存在通过调整采购成本操纵利润的操作空间。
天眼查显示,截至2026年7月12日,公司共计司法案件36起,其中72.22%的案件中公司身份为被告,案由主要包括人事争议、追偿权纠纷、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等。(港湾财经出品)